第57章 彩虹桥(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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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民警向前迈了一步,想把她拉开。
陆之青使了个眼色制止了。
一直吧嗒着旱烟的林金根终于开口了,他恨声道:“哼,要怪只能怪你自己!当初你要是同意把她卖了,也就没事了。可你死活不同意,我又不能让她的肚子一天天大下去……”
“所以你就杀了她?你这个挨千刀的下流东西!她还是个孩子啊,你就能对她做那种事……我苦命的妹妹啊……”
林金根用他那被酒色毁坏了的公鸭嗓子嘎声道:“她过得一点儿也不苦!我把她照顾得很舒心!”
他的一双小眼睛在皱巴巴的脸上闪耀着邪恶的光芒,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只癞蛤蟆,分外丑陋。那是他邪恶的灵魂对外表的映衬。
他话音刚落,蔡晓兰便抓住他的胳膊,拼尽全身力气一口咬下,无论林金根怎么呼喝、甩胳膊,她都死不松口,瘦小的身子被林金根的胳膊带动得踉踉跄跄……
就在林金根抄起烟杆打算往他妻子小小的、花白的头颅上敲下去之际,一旁的民警一掌劈下,击落了他的烟杆!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副锃亮的手铐便铐住了他的手腕!接着,脚上也上了一道脚镣!
宣读了逮捕令后,民警们把林金根押上了警车,大响着警笛呼啸着出了小梅溪村。
民警们本想把蔡晓兰一块儿带上,让她去辨认尸体。但是夜已深了,他们耽心她身心俱疲,心力交瘁,恐怕承受不住。
陆之青派人把林天明找来,交待他务必派人陪着蔡晓兰,以免她悲伤过度发生意外。并告诉他第二天一早,市公安局会派车来接她去辨认尸体,并且还需要对她作一些笔录,到时林天明最好能陪她一块儿去。蔡晓兰需要一个有头脑、能办事的人陪伴在身边。
警方连夜对林金根进行了突击审讯,但他始终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他一会儿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是工程队的某个人把小梅给害了,自己太大意了,没有把晓梅给看好,辜负了妻子的信任。
一会儿又说是一个名叫王金宝的无赖干的。那人见过晓梅,一心想娶她做妻子。自己本来也想把晓梅许配给他,反正晓梅的条件也不是很好,能找到个男人就算不错了。可是晓兰死活不同意,自己也没办法。他怀疑是王金宝乘他外出的时候来把晓梅给拐走了。
后来又改口说可能是某个流窜作案的家伙干的,晓梅年幼无知又没见过世面,加上身体体瘦弱,无力反抗,被那个无名氏给拐跑了。还要警方赶紧去找人,不要把时间浪费在他身上。
他就这样不停地自说自话,胡言乱语,还自以为得计。
他一会儿要水喝,一会要烟抽,这两样要求都被警方断然拒绝了。他又流里流气地说,自己又没有犯法,警方不能这么虐待他。
他想假装睡着了或者昏过去来摆脱审问,但警方岂是那么好糊弄的?他们采取了车轮战术,轮番上阵对他进行审讯。陆之青要求审讯人员,在他开口招供之前,不管他要什么都别给他。
黎明时分,他终于意志崩溃了,开始招供自己的罪行。根据林天明的介绍以及凶手本人的供述,警方基本上理清了事情的脉络。
原来,林金根是个独子,从小疏于管教,生性放荡,不事农活,成日里游手好闲,而且经常在村里沾花惹草,因此十分遭人痛恨。
父母去世后,没有人管束了,他便像一匹脱缰的野马,行为更加放荡不羁。村里没有一家人家愿意将女儿许配给他,也没有一个女人愿意嫁给他,就连寡妇再嫁也不愿嫁到他家。这也是他常年在外游荡的原因。
后来他在外出游荡时,从邻县的一个穷山村里将蔡晓兰哄骗到手后,由于妻子的勤劳、贤惠,加上两个女儿相继问世后带来的新鲜感,他倒是过了几年安分的日子。
可是新鲜劲儿很快就过去了,再加他瘦小的妻子根本满足不了他强烈的**,所以他又露出了流氓本性,又开始外出游荡,一边打零工,一边打野食,所到之处,留下了桩桩件件的风流债。
彩虹大道工程是道路工程,路线所经之处均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山野岭,工程队又都是男性,他一连好几个月都见不到一个女人,觉得简直跟出家当和尚没两样。
其实他还是见到了不少女性,那都是他从杏湖塘小区北门进进出出时见到的厂里的女职工。但那些鲜润活泼的女性,根本不是他这种糟老头所能想望的,他只能望着她们的背影流口水。就连杏湖塘小区食堂做饭的女职工和打扫卫生的女工,也从来没有正眼瞧过他一眼。
他一度想干脆不干了,回到妻子身边。妻子虽然没什么情趣,但聊胜于无,而且可以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方便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