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嫌疑消除(下)(2 / 2)
发现当天晚上一共有四个包间接受过预订,分别是302,505,507和那间606,经过查询,606那间包房的确在10月22日晚上八点被预定过,当天晚上确实有一位体育局的领导办过生日宴会,由于这个级别的官员一定不会亲自去安排这些事情,因此预定信息上的署名一定是那位水上运动中心领导手下的某个秘书或者助手所留。
于是陶坤便拨通了预定信息上留下的电话号码,果然不出所料,这个号码属于水上运动中心的一个职员。经过他所说,10月22号晚上八点确实是他去办的预订,安排的这场生日宴会,由于把引发什么不必要的问题,他并没有吐露这位领导的名字,陶坤也没有多问,只是约了个时间找他出来问他一些事情。
由于陶坤提到警方要求这件事情务必要保密,而且这些问题对于这起案件很重要,因此那位职员也没敢推脱,而是表示第二天中午他有时间,配合警方的工作,当面回答一些问题。为了不耽误那位职员的工作,陶坤把地点定在了体育局附近的一间咖啡馆里。
陶坤先是让职员回忆一下当天晚上的情况,包括出席的人和酒席结束的时间等细节,并拿出了陈升的照片让他通过回忆确认一下陈升是否在列。由于在水上运动中心工作时,那位职员曾经在人事处工作过一段时间,因此他知道陈升教练这个人,在看过照片后,想了想,表示那天晚上陈升的确在场,而且那场生日宴会办到很晚,大概到凌晨一点多才结束。
从职员的语气中不难判断出他还是很清楚地记得那天晚上的情况的,可以肯定他的话的准确性,因为按他的话说,这是他第一次被领导安排做这种工作,因此记忆犹新。
因此也就不难判断出,陈升所提供的不在场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加上之前陶坤无论是通过推理,还是通过各个方面的调查都找不到陈升作案的可能性,因此毫无疑问,这下可以排除陈升的嫌疑了。
虽然这个结果是在陶坤的意料之中的,但是想到这个案子最有可能,甚至说唯一有嫌疑的调查对象都已经被证实了与此事无关,这个案子无疑又一次陷入了僵局,就像处理钢厂铁人案和东郊林场案的过程那样,莫非特别行动小组又陷入了被动之中,凶手到底意欲为何,规律几然,这些未知数等着陶坤去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