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章 讨价还价(2 / 2)
原来犯事居然要犯出影响!
余绍东彻底乱了阵脚,紧攥着他胳膊问:“现在怎么办?王律师,求你,只有你能帮我。”
“只有赌一把,跟他谈谈。”
“他不给承诺,不给特赦书,凭什么相信他?”
“余先生,他说得对,你别无选择,只能赌。不过要是他承诺给特赦书,我们反而不能相信,因为据我所知,内地司法机关只作出过不判死刑之类的承诺,除了一些政治犯,从来没特赦过任何人。”
“他的承诺能兑现?”
“我们可以找媒体,只要谈妥条件,就把内容爆出去,把生米煮成熟饭,把谈判结果变成事实。到时候他就不能出尔反尔,因为他们要考虑到香港民意。”
不能拿下半辈子开玩笑,余绍东权衡一番,咬咬牙:“好吧,跟他谈谈。”
他们投鼠忌器,其实韩博心里一样没底。
光一个蔡兴斌,只能换回堆在香港海关的几千万赃款。想把余绍东抓回来只有一个办法,用东海市的那个大骗子跟香港方面交换。
然而,这涉及到司法主权。
不可能把一个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内地公民,双手送到资本主义法庭受审。
这一些地方,在一些领导心目中,比如在老卢看来,骗本地人的钱是混蛋,一定要从严查办,要是能骗香港人,能骗外国人的钱,那是本事!
总之,用周某交换不现实,想把余绍东抓回去不是一两点困难。
再次回到问话室,韩博心里有底了。
余绍东请的律师虽然上当受骗,并不意味着他不具备专业素养,只是他不了解内地,而是用衡量其它国家和地区的方式来衡量内地。
“说吧,能退还多少赃款?”不等王律师开口,韩博直言不讳问。
“韩警官,您能作出什么样的承诺?”
“如果积极退赃,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我可以向上司申请不请求香港方面移交,这是底限。换句话说,您的当事人依然是我们公安机关的通缉犯,只要再进入内地,只要被我们发现,会毫不犹豫实施抓捕。”
说得很怕人,其实就是永远不许回内地。
王律师此刻表现得很专业,追问道:“澳门呢,如果我的当事人去澳门,内地公安会不会要求澳门警方为难我的当事人。”
“当然会。”
“只要与内地签有司法协作协议的国家和地区都不能去?”
“可以去,只要不被我们发现。”
看来身边这位以后只能呆在香港,只能去去台湾,去台湾都要小心,万一飞机因为什么原因来个迫降,降落到内地机场,身边这位就等于自投罗网。
王律师暗叹一口气,侧身问:“余先生,您能赔偿多少?”
“退赃!”韩博敲敲桌子,再次提醒。
“200万,200万港币,韩警官,我只能凑这么多。”
“200万,还是港币,余绍东,你当我是叫花子,你以为我们在谈什么?”韩博脸色一变,看上去甚是怕人。
200万港元够干什么,确实有点少。
王律师很尴尬,下意识端起纸杯装着喝水。
余绍东被吓住了,沉默了半分钟,小心翼翼说:“400万,我把现在的单位卖了,真的只有这么多,我还要养老婆孩子!”
香港警察只能查到你的合法资产,在深正与人合伙开地下赌场,放高利贷,据昨天下午落网的郭梦辰交代,最红火时一晚上的流水几百万,说没有钱谁会相信。
韩博几乎可以肯定他是在装可怜,再次敲敲桌子:“1500万人民币,这只是退赃,没算罚金。不想上内地法庭,至少要准备1500万人民币或等值的港币,没得商量!”
“1500万,我真没这么多!”
“那是你的事。”
“韩警官,我可以想办法凑一点,可我现在哪儿都去不了,怎么凑?”
“这么说我们没得谈了。”韩博再次站起身,作势要走。
王律师急忙一把拉住,回头道:“余先生,外面的事可以委托我办,你再想想,到底能拿出多少?”
看样子不大出血,这一关是过不去。
钱没了可以再赚,要是坐一辈子内地的大牢,有钱又有什么用。
余绍东犹豫了两三分钟,有气无力说:“1100万,最多1100万,还要给一点时间变卖房产。”
就知道这个混蛋有钱,韩博的心终于踏实了,淡淡地问:“港币还是人民币?”
“人民币。”
“现金有多少?”
“800多万。”
“变卖房产需要多长时间?”
“这个,这个我也说不准。”
“韩警官,这些事我会帮余先生办理,会尽快满足您的要求,关键是您的承诺。”
“我要汇报上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