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我爱读(2 / 2)
正好是两颗食人魔的脑袋。
“总觉得我这笔生意做得有点亏。”潘龙坐在车夫的位置上,看着车厢里面几个装着旅行必需品的箱子,不由得有些嘀咕。
“我明明是来冒险和赚钱的,为什么似乎变成了商人?”
“如果你想要经商的话当然也可以。”班力特微笑着说,“不过我们这边没什么出产,你可能要到那西凯去采购铁矿石,然后卖到博德之门去,利润挺高的。”
潘龙无奈地叹了口气,赶着马车,离开了旅馆。
两天之后,他又回到了旅馆,车子上堆了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说,还有一只被粗绳子捆得跟粽子一样,被打得鼻青脸肿的食人魔。
整个友善之臂的人都被惊动了,大家纷纷赶来围观这个活捉了食人魔的年轻冒险者,潘龙则满脸疲倦地请大家帮忙把那个脑子不大好使的矮人牧师给叫出来。
“盎歇牧师。”当写作牧师读作作家的矮人出现在他面前之后,他说,“就像之前约定的,我把抢了你腰带的家伙抓来了,现在你可以拿你的书给他读,我保证他会认真阅读的。”
“不可能!”矮人嘟囔,“食人魔根本不识字。”
“试试又没损失。”酒客们纷纷怂恿他,“试试看啊!”
于是盎歇拿出一本书,递给了潘龙。
潘龙解开了食人魔身上的绳子,这食人魔倒也没逃跑,而是老老实实地接过那本书,认真阅读起来。
一个臭烘烘的食人魔竟然会读书?!这一幕震惊了所有人,这里的人们很多都是知识之神的信徒,尤其是班力特老板的妻子加拉娜,更是一位牧师。当她看到愚蠢野蛮的食人魔竟然也会读书的时候,激动得流下了眼泪。
过了一会儿,食人魔放下书,深情地说:“这本书写得太好了!我想要把它带走,经常阅读,将来留给我的子孙当传家宝!”
“当然可以!”盎歇兴奋得浑身发抖,这个矮人感觉自己已经到达了人生的巅峰,纵观古今,那么多伟大的作家,有谁能够写出连食人魔都为之感动的作品来?
没有!除了他之外,一个人都没有!
如果不是身体太胖肚子太肥,他觉得自己简直可以用双脚打着拍子飞起来了!
“今天我请客!”他大吼,“把麦酒都拿出来,给所有人都满上,让我们好好庆祝,为文学艺术的伟大成就而狂欢吧!”
当然,他并没有忘记从潘龙这里拿走那条花了大价钱买的魔法腰带,也没有忘了向潘龙付钱。
两百金币!
当所有人都进去庆祝之后,潘龙笑着拍了拍食人魔的脑袋。
“看到没有,读书还是很有用处的。”他说,“你的脑袋只值五十,可你会读书的话,这件事本身就值两百。”
食人魔畏畏缩缩地看着他,发出了他也听不懂的声音。
那是巨人语,食人魔都使用这种语言。
“闭嘴!”潘龙重重地拍了它一下,“你敢把戏演砸了,我就把你的脑袋拧下来去换赏金!”
食人魔缩了缩头,将身体团成一团,蜷缩在车厢里,并且把绳子放在自己的身上,装出被捆住的模样。
潘龙这才满意地笑了,赶着马车,又把它带到了远离旅馆的地方。
“按规矩,我是应该一刀砍死你的。”虽然明知道对方听不懂,他还是不急不慢地说,“但是呢,你的表现很好,完全符合了我的要求。所以按照约定,我饶你一命。”
食人魔从他的脸上看到了善意,露出了欣喜之色。
“但是我要警告你,如果被我发现你有伤人的行为,或者是被别的冒险者遇到,你依然会死。”潘龙冷冷地说,“你是怪物,我们是冒险者,在你能够学会我们的语言,和我们正常交流之前,没有谁会对你手下留情。”
“最后,带着你侥幸捡回来的小命离开吧,最好永远都别回到文明社会的疆域里面来!”
食人魔远远地走了,带着盎歇的那本书。
潘龙坐在马车上,注视着它一路走远,最终消失不见,点点头,赶车离开。
“食人魔读书?”他自嘲地笑了,“这货连通用语都不会说,读个屁的书!”
那食人魔不过是被他这几天抡起拳头硬逼着学了几句话而已,实际上,它甚至连这几句话是什么意思都不明白。
如果将来它还会遇到别的人类,希望到时候它不会一边说着“这本书写得太好了”之类的话,一边跟那些人类大打出手。
那样的
场面,一定会很滑稽
潘龙默默关闭了日志,不去理睬上面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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