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青苗法(1 / 2)
在贞观二年科举考试开始的时候,朝廷也正式下令在诸道设立支度司。
支度司下设支度曹、转运曹、盐铁曹、常平曹四曹,
每道支度司,置支度使一人,副使二人,判官一人,另有主簿、录事参军、录事和四曹参军,参军事等数员。
十道支度司,总由判度支统领。
这个新设的机构权力挺大,转运曹分掌水陆转运和全国谷物财货转输、出纳,盐铁曹掌盐铁茶酒专卖、兼及矿冶以及铸钱,常平曹则负责各地常平仓管理、货物和买,对外贸易,支度曹负责钱粮收支审计、制订预算等。
皇帝还赋予了各道支度使、副使们一个秘密职责,察访本道官吏,了解公私厉害,给了他们一定的监察之权,可以直接密奏天子,不经中枢。
这是一个手握财政审计大权,同时还要承担赚钱任务的机构。
赚钱的渠道主要是对外贸易、胡商泊来商品的博买,对市场货物的和买,以及开矿、铸钱,还有就是对盐茶实行专卖,对酒实行部份专卖。
计划中,还将设立常平合作社,筹集一笔资金,用来给百姓借粮借钱,但跟原先的公廨钱放贷不同之处在于,这個常平合作社的款,不要求每年必须全放出去,也没有百分百年利的高息。
“陛下,常平贷也可称青苗贷,主要是为帮助农民百姓缓解一时困难,采用一年两放两收之法,一次是正月末放贷,夏收后偿还。另一次是五月末发放,随后秋收归还。”
“利息呢?”
在宫中的财政会议上,李世民对于武怀玉的改革还是很期待的。
“原先公廨钱放贷,五万本钱,每月利息四千,月利达八分,按年算则是倍息,公廨贷的利息过高,百姓商贾多有怨言,以往多是靠强行配给。
如今我们这个常平贷又称青苗贷,这是助农政策,并不是为了赚钱为主,而是帮助百姓的时候,还能再获得一些收益,以便能长期良性循环,成为活水不会枯竭。
所以臣以为,青苗贷半年一次,每次仅收利息两分,实际年息也仅有四分。”
相比起现在十分月利的公廨钱放贷,这半年两分利,还不到一半,确实低了许多。
许多百姓穷困,尤其是遇到一些天灾、疾病后,可能连种子都没有了,也没有余粮等到下一季收获,这种情况下,以往只能去借高利贷,不过是借一还二还是借一还三,又或是公廨钱的十分年利,又或民间九出十三归、羊羔贷等等,都是非常沉重的负担,甚至是饮鸩止渴。
如今朝廷拿出一笔本钱来,在丰收的地方可以平价收到粮食,转运存储到各地常平仓中,这些粮食既可以等到粮价上涨时卖出,也可以拿出部份来做本钱,用两分利率贷给农民,以缓解民间高利贷的盘剥。
“直接借粮度饥荒,或是折成钱出借,帮百姓买种子农具牲口等也行,”
“如果常平合作社发放青苗贷给百姓后还有剩余,则可贷给坊市城郭的手工业者。”
房玄龄直接提出疑问,“这个常平贷半年利息仅两分,而如今市面上放贷,普通是年利八分甚至十分以上,更有九出十三归、借一还三的。
如何保证朝廷的这珍贵的本钱,不会被刁民奸商套利?”
这是一个问题。
如果有人官商勾结,把朝廷的那点本钱用半年两分利息借出去,然后转头半年四分息五分息甚至六分息的放出去,那岂不是无本生利,空手套白狼?
这种事情放后世也不稀奇,有一些惠民政策的低息甚至无息贷款,结果就是真正有资格的人不知道或办不到,反而有些人套用他们的身份去贷取。或者给有资格的人,一点点钱,他们就可以借用身份贷取无息或低息款,这可比正常借贷便宜多了。
“首先得限定借贷者资格,并限定每户贷款数额,然后是得五户或十户结为一保,由上三等户作保,
夏季贷,得每年正月三十日以前请贷,五月三十日前请贷秋季贷,夏秋两贷,分别于五月和十月偿还。
青苗贷本就是以助农为本,所以优先贷给农民,借贷时得写明借贷用途,只得自用不得转借,若有违反,到时连保的十户人家,还有担保的上三等户都要追责,
借户贫富搭配,10人为保,互相检查。贷款数额依各户资产分九等,一等户每次可借九贯,末等户1贯,借贷现钱或粮谷皆可,借什么还什么。”
房玄龄等宰相听了后,都不由的点头。
“这些措施不错,能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救济百姓,帮助生产,也能抑制民间兼并,对民间高利贷打击。”
魏征倒没那么客气,他问武怀玉,“以前朝廷以公廨钱放贷,本意也是帮助百姓所需,可实际上如今公廨钱放贷出现的许多问题大家也知道,有捉钱令史随意提高利息的,有强行让百姓借贷的,还有搭车用私钱充官本放贷的,甚至还有胥吏借此名目繁多的额外勒索,百姓苦不堪言,翼国公如何保证这常平贷不会成为公廨钱放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