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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押解犯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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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有幸福的收获。”

吟完之后,那个男子拖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这里。想必,是回去向往和憧憬美好的将来了去吧。

“又是一个痴情男儿!”小胖子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

等那人走开之后,小胖子看天色不早了,也和流云道长分手,径直回驿馆去了。

这一日,风清气朗,因为昨夜下过一阵雨的原因,气温降了下来。走在大街上,已经没有了往日那种炙热难耐的感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清爽。衣服穿得稍微薄一点的人,都能觉察到冷了。早有几日就要立秋了,以后的那种夏天酷暑时分,已经不多了。

等人到齐了,知府大人宣布了一道命令。在连云城抓到一个犯人,是因为偷盗被关进来的。但是,他是四十里外的奉化城的,在那里还犯了一点事。知府大人便准备点派几个人,把他押送回去。斟酌再三,最后决定派金不浮小胖子二人一块儿去。

两个人押送一个犯人,只能靠走路,而且还有一个带着刑具脚镣的。再加上这天气闷热,怎么走都走不快。无奈,三人只能走走停停。走累了还得给犯人卖茶喝,小胖子都羡慕了。这年头,犯人待遇都这么好了。

好在金不浮熟悉此去奉化城的路,四十里地,一路风尘仆仆,在落日之前,赶到了奉化城。交换了公文,交接完犯人之后,天色也黑了下来。于是,奉化府杨大人便给小胖子和金不浮二人安排住宿。说来也不巧,前些日子因为奉化城的驿站漏雨,现在正在抢修。于是,杨大人便安排他二人住进了城内的“云来客栈”。

云来客栈,是奉化城第一客栈。他的第一,不仅体现在装潢富丽堂皇上。更是因为,它是本城人流量最大的一家客栈。这东游西荡的,南来北往的,到了奉化城,都喜欢在云来客栈落脚。

在这里,一切吃喝,都由奉化府负责,小胖子和金不浮倒也落个清闲。吃饭时分,有个小插曲。有个跑堂小二,可能是新来的,对这里还不太熟悉。一时慌张,开水洒到了小胖子衣服上。马上走过来一个看似领班的人,对着那小二就是一顿臭骂。看着那小二两眼含泪,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小胖子倒有些不忍了。于是,小胖子连声说没关系,可那领班依旧不依不饶的。小胖子心中暗叹一口气,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这些小人物,稍微有些权利,就觉得不可一世,欺负那些比他们地位地位的人,来满足自己那可笑的虚荣心。不知道这是社会的悲哀?还是人性的悲哀?转念再一想:现在的社会风气就是如此,正应了一句老话:水浅王八多,到处是大哥。

吃完了饭,回到杨大人给他们安排好的房间,金不浮对这样的环境是早就司空见惯,一着枕头,就呼呼大睡起来。小胖子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这可是他生平第一次公干外出,在这陌生的环境,很难睡着。

就在小胖子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细微的说话声,似乎是从隔壁传来的。不是小胖子想要偷听他们谈些什么,而是这墙壁间隔太薄了,他们说话的声音自己传入小胖子的耳朵里面。总不能让小胖子找个棉花,把自己耳朵塞上吧!小胖子觉得反正也睡不着,就听他们在谈什么,打发时间。

“大哥,岭主让咱们跟的那人可靠不?别到时候把咱们给坑害了。”说话的是个公鸡嗓男人。

公鸡嗓的话音刚落,另一个打断了他的话:“老二,你这话跟我私下说说行。这话可不能再给别人说,要是让岭主听到有什么传闻,非得割了你的舌头不可。”这个说话的“大哥”看来比较老练,生怕兄弟惹出什么事来。

“嘿嘿!”公鸡嗓干笑两声,接着说道:“大哥提醒的是,是我失言了。”公鸡嗓话锋一转,说道:“明天咱们要好好表现一下,让玉女门的那群小贱人知道咱们千毒岭金银蜈蚣的厉害!”说完,他似乎是想到什么,淫笑起来。

小胖子听完这番话,顿时惊愕的瞪大了双眼。玉女门和仙剑山庄同气连枝,是兄弟姐们门派。平时见了面,多用师兄师姐称呼。最近,听闻玉女门上一代掌门卸职,而刚刚执掌玉女门的,是个叫做楚月儿的师姐。她比小胖子大些,但也不到二十岁。去年“三门二谷一山庄”在仙剑山庄聚会时候,小胖子曾见过那个楚师姐一面。当时,小胖子就记得她冷艳无比。因为相隔的比较远,看的不是真切。现在听着二人的语气,似乎是要对玉女门不利。身为兄弟门派一员的小胖子,自然不能坐视不理了。更让小胖子吃惊的是,这两人竟然是来自魔道的千毒岭。千毒岭用毒,在江湖上可是臭名远扬。为了达到目的,他们是不择手段。但是,不能不提的是,他们用毒却是是高人一等。很多毒药,在他们那里算是独门毒药,外人根本解不得,让江湖上的人是闻风丧胆。至于这“金银蜈蚣”,小胖子也曾有耳闻。据说,是千毒岭出了名的用毒高手,因为他们是兄弟俩,都姓武,这两兄弟便自称为“金银蜈蚣”。

“老二,你要去撒尿吗?”说话的似乎是金蜈蚣武老大。

“行,大哥,咱们一起去吧!”武老二应道。

接着,小胖子便听到隔壁屋里传来穿鞋的声音。小胖子赶紧做起来,光着脚丫子,蹑手蹑脚走到窗户前,用舌头把窗户纸添开了一个窟窿。以前,只听过谁在外面向里面窥视的时候,把窗户纸弄个窟窿。这从里面向外面看,还把窗户纸弄个窟窿的,小胖子也算是极具个性的人了。

只听到咯吱一声门响,小胖子接着昏暗的灯光,看到隔壁屋里走出两个人。这两个人大概四十来岁,其中一个个子矮小,长得却是肥头大耳,穿着一身金黄色的衣服,在灯光下闪闪反光。另一个长得瘦里吧唧,个子却是很高,穿着一身雪白色的衣服。不知道为什么,同样是一身白衣如雪的衣服,穿在柳鸿哲师叔身上,透露出来的是无限的寂寞。但是,穿在这个瘦高个子身上,就像一只屎壳郎,钻进了雪球里似的,令人恶心不已。原来,这“金银蜈蚣”名号的来历,还和他们喜欢穿黄色和白色衣服有关。

小胖子盯着这二人远去的背影,皱着眉头,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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